辖区内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
温馨提示:
若要生育一孩,则要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相关资料到居委会提交,由女方户籍所在街道计生办审核登记。
1、妇女本人免冠1寸近照1张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另外如果男方是集体户口,需要单位或保卫处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1.申请(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2.受理(居委会受理。)
3.审查(居委会审查)
4.办结(符合条件,发放《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