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驶证原件
2、驾驶证原件
网上缴费
缴费网站:
注册登陆后依据提示操作缴纳罚款。
注意事项
1、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2、用户缴款时请仔细核对罚款金额、滞纳金等。
窗口缴费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以上各项处理完后到指定银行(处罚决定书背面)缴纳罚款。
一大队:管辖西乡塘区
地址:秀厢大道25号
电话:3800063
二大队:管辖青秀区
地址:园湖南路19号
电话:5863123
三大队:管辖邕宁区
地址:仙葫大道仙临路47号
电话:4791516
1个工作日
交警队上班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