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可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遗失补发申请表;
3、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
注:已经报案的要出具遗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1、 到开出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找到户口迁移证的存根,复印;
2、 拿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以及补办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3、 拿着未落户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户口迁移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5元(工本费)。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西乡塘公安分局
地址:荔园路10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385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