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代办单位
2、代办单位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社会保险积极管理局受理申请
3、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参保入户登记完成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申请人可携带资料到当地人社局下属机构医保中心申请
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地税大楼
电话:0595-2210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