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1、 车主身份证明
2、 车辆价格证明
3、 车辆合格证明
4、 车辆完税证明
5、 在安委会登记备案资料
1、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拍照
4、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泉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电话:0595-2582164
地址:炬源街附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