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我州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省内转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帐户对帐单》或《养老参保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明细表》
6、《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
省内转出: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3、《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登记卡》
4、《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
跨省转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帐户对帐单》或《养老参保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明细表》
6、《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
7、《参保缴费凭证》
跨省转出: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登记卡》
4、《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
5、《参保缴费凭证》
省内转入:先持原参保地开出的《个人帐户对帐单》或《养老参保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征缴窗口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再持对方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明细表》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到征缴窗口办理转入。
省内转出:持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接续函》、《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登记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到征缴窗口办理转移;
跨省转移的: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登记卡》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登记表》到征缴窗口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申请转出。
办理时限
省外转入:45个工作日
省内转入:30个工作日(除开邮局寄信、银行汇款时间)
办理费用
不收费
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县政府旁边
联系电话:0836-33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