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聊城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聊城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
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地址:振兴路西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电话:0635—2189243
东昌府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地址:向阳路中段路东
电话:0635--6955908
临清劳动就业办公室
地址:果园街80号
电话:0635—516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