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山东省户籍,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3、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4、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1.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电话:0539-813239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秋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11路、31路、256路公交车到 规划局 公交站下步行40米。
2、乘坐公交10路、11路公交车到 鼎峰·北城新立方 公交站下步行230米。
3、乘坐公交87路、k87路公交车到 中国烟草 公交站下步行230米。
4、乘坐25路公交车到 颐高上海街南 公交站下步行280米。
注:个人社保补缴在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