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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社保补缴指南

2024-11-16 07:35:22 358 举报
详细描述
补缴范围

1、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2、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补缴。

补缴材料

1.原临时工:

(1)原劳动 (计划)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招用临时性用工相关资料;

(2)用工协议或原始工资单等原始材料和有效证件。

2.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1)本人职工档案;

(2)主要审查招用固定工人审批(登记)表;

(3)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书;

(4)以及相应调资表等。

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并提供相关参保资料,经审定后办理补缴手续。未全员参保单位为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在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

2.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由用人单位(含原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审定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3.对于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人员补费:由设区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费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由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费手续。

(二)费用缴存:对符合补缴条件的,确定补缴费额后,由地税机关征收入库。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唐山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315-8101359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102号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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