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台探亲
2、赴台学习及访友
3、赴台居留及定居
4、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
赴台探亲材料
1、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
2、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赴台学习材料
1、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
2、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其他因私赴台事由的相关材料
领表照相:
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
填表交表:
填写好申请表,并检验是否正确。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比对申请人与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领回执:
申请人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缴费:
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领证:
接待大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回执单领取证件
巴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交通西路23号
咨询电话:0996-206306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夏季:9:30-13:30,16:00-19:30
库尔勒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南路39号
咨询电话:0996-22020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09:30-13:30,16:00-19:3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轮台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轮台县文化南路3号院
咨询电话:0996-46921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10:00-14:00,16:00-19:30
冬季:9:30-13:30,16:00-19:30
办理时限:
同时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办结
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
加注:20元/项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