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公民所生婴儿;父母一方未注销户口 ,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的。
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国籍认定书》;
2、出生国签发的儿童《出生证明》,但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出生证明还需经我市有资质翻译社翻译为中文;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等手续;
5、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6、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持上述办理材料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完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大连公安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3号
坐车路线:公交人民广场站:405路,505路,533路,534路,19路,702路,708路,710路
电话:0411-82637821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区公分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七一街
坐车路线:公交线路: 13路 15路 16路 19路 201路 201路区间车 23路 30路 31路 403路 405路 409路 40路 414路
电话:0411-8247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