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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代的真实公堂,古代公堂上有什么讲究吗?

2024-11-15 05:50:52 93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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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古装电视剧的时候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过古代的公堂,古代公堂也叫衙门相当于现在的法庭,也是专门用来审理案件的,只是区别于现在法庭不同的是,古代的公堂没有现在这么严谨科学,但古人的公堂上的物品摆设也都是有讲究的。

 

  揭秘古代的真实公堂

 

  中国古代的各级政府,也就是老百姓所称的衙门,同时也是审判案件的法院。

 

  古代的衙门一般都有“戒石铭”,刻有“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
 


 

 

  古代县衙,当人们一进衙门公堂,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官员身后的那幅“海水朝日”图,民间把它叫做“日出东方”图。这幅图多被视为劝诫官员应“清如海水,明似朝日”。画面中采用传统中国画写意而非写实的风格,颇有文人画(编者注:文人画也称“士大夫甲意图”“士夫画”,是画中带有文人情趣,画外流露着文人思想的绘画)的技法,脱略形似,强调神韵,很重视画中意境的渲染。钱穆先生认为中国文化之特殊精神,在其偏重于道德精神之一端。“海水朝日”图也有着深刻的道德教谕。小民进入公堂的主要目的是打官司,打官司必定意味着要掀起波澜,平静的生活将被诉讼所改变。这幅“海水朝日”图就描绘出了日出东海之时,光芒四射,冲破一切黑暗和狂暴的景象。它除了在告诫官员要洞悉千变万化的世界,使小民生活重归于平静,为治下百姓带来光明之外,还殷切地希望通过公堂的裁断,为天子带来海晏河清的政局。以青绿或黄青作为海天的主色调,也正是“青天”的象征色。
 


 

 

  打官司往往被小民视为畏途,常言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试想,被带至公堂的百姓,极有可能是第一次也是平生唯一一次与官府面对面,必定是颤颤巍巍,胆战心惊。跪在大堂之上,能够抬头仰视的,除了青天大老爷,就是这幅“海水朝日”图。该图以极其温暖的色调来改善公堂极其压抑的氛围,意在提示小民,这个公堂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另外,青色的海水和天空,虽然构建了极其严肃的氛围,但通过干净清明、深邃而宁静的海天背景,也提醒着小民,官府可以冷静而公正地处理纷争。不过,打官司的目的,孔子已经讲得很清楚,即“使之无讼”。官府通过官司来教化百姓,告诉他们处理争端的最好办法并不是打官司,而是息讼和解。闹到官府,不仅有伤体面,还耗时耗力耗财。在古人看来,打官司不是分清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在恢复被打乱的和谐生活秩序。和谐无讼,才是打官司的终极追求。所以,古代十分重视调解结案。而调解则经常会夹杂着妥协和退让,因此,这幅图还告诉当事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以始建于元代的河南省内乡县的官衙为例,公堂上除了“海水朝日”图外,还挂有一块“明镜高悬”匾。“头顶三尺有神明”,象征神灵照耀的高悬明镜,最初作为祭祀之用,有驱赶魑魅魍魉的功能,也能照鉴人邪恶良善之内心,是官员明察秋毫的重要道具。公堂门前还挂有一副楹联,写道:“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正对着县太爷的是放在公堂庭院的一块“戒石”,上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时刻提醒县太爷不能愚弄百姓,否则天理昭彰,善恶明鉴。
 

 


 

  整个大堂的装饰布局,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在强调司法公正。而公正即意味着不欺人,不欺人则在于不自欺。除了有朝廷的律法来规范公正司法外,公堂还通过神灵鬼神以及因果报应这些装饰来进一步强化规范的威慑力。正如高悬镜和戒石铭所传达的那样,“上天难欺”;也如楹联所指出的那样,“欺人欺天”。“海水朝日”图所表达的“清明之景”也有这样的意思,四种装饰物共同强调了公堂之上勿要“自欺欺人”,这便是古人司法场域中常论及的司法公正之要旨。
 

 


 

  在大堂之后的三堂门上,也有一副楹联,写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一语道出了官与民之间的紧密关系。如果说“海水朝日”图象征的是对官员“公正清廉”的期许和对百姓“忍让和谐”的期盼,如果说“明镜高悬”匾所强调的是对官员“洞察善恶”的期待和对百姓“诬告陷害”的警告,甚至连戒石铭也都是在强调官与民相互依赖的话,那么,衙门里的所有装饰物都有着双向的意指,既针对官也针对民。而且还外加上了天罚果报的超自然力量来限制。因为,衙门归根到底还是调处人际关系之地,既包括官与民的关系,也包括民与民的关系。虽然表面上看,官民之间在处理人际事务时的要求有所差别(比如官对民时,应公正廉明,而民对民时,要忍让和谐),但深层次上,不自欺欺人才是官民都要谨守的最终且最高的准则。朝堂之上所挂着的“正大光明”匾,既是对天地日月所说,也是对君臣草莽所说。从朝堂到县衙,其逻辑是一样的。小小的县衙正是朝堂的体现,一切都要以朝堂为准。因此,最接地气的司法公正,还是指那“正大光明”四个字。所有地方县衙内的陈设,都是紧跟这四个字而来。这样来理解的话,“正大光明”或许就是古代司法公正或司法光明的同义词,它的反义词可能就是“自欺欺人”。


 

  古代公堂的上有什么讲究吗?

 

  惊堂木

 

  在古代封建衙门里,主审法官在审判案件时,经常用惊堂木拍击案桌,以示声威,吓唬犯人招供罪行。惊堂木一般是用结构密度高的楠木(又称铁木)做成,拍打案桌时响声清脆且不易自损。其体积一般以成人的手能握住为准。

 

  我国历史上最早使用惊堂木的时间,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各级衙门都可以在开庭时使用,一般的惊堂木上都刻有象征权威的图案,清代以前最常见的是龙造型的图案,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的款式标记。皇帝用的惊堂木叫“震山河”,用它击案板,以显赫皇威;丞相手里用的惊堂木称为“左朝纲”,用以炫耀“辅佐朝政,振兴朝纲”的威风,又显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元帅用的称为“惊虎胆”,用以壮军威。此后,民间的各行各业也纷纷模仿,演变成各种名称。

 


 

  竹筒与竹签

 

  衙门大堂审案时,人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案桌上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写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其中,“执”字签筒里插的是一大把捕捉签,其它三个筒里插的竹签为白头签、黑头签和红头签。白头签每签打受刑人一板,黑头签每签打5板,红头签每签打10板。据说花样不同就出在这签子的寓意上:县太爷如果掷下40支白头签,虽然是打40大板,打完后受训人白净如旧,可以立即大摇大摆步行回家;如果掷下的是几支黑头签,同样是打40大板,会使犯人叫苦连天皮开肉绽;如果掷下的是4支红头签,受刑的犯人就倒霉定了,不死也得脱层皮,乃至残废甚至有见阎王爷的可能。

 

  此外,据说竹筒、竹签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作用:一个签筒正好是量一斗米的容器,一支竹签也恰恰是一尺长。每当集市交易,卖买双方因短斤缺尺而发生争吵,到公堂上评理时,县太爷就会很麻利地用这两件东西作为衡量和评判的依据,结果审的案又快又准,被告原告也心服口服,皆大欢喜。


 

 

  公堂打屁股

 

  古代的公堂处罚嫌疑犯多用打屁股的方式,这是有来历的。原来,从前罚打犯人,并没有明确的部位,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李世民时,有一次他在太医处看到一幅“明堂针灸图”,得知人体重要器官的穴位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被击打时,就会有生命危险,他再看图中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却要少得多,这对他很有启发。

 

  李世民毕竟是盛唐明君,后来他对刑罚中的罚打作了规定,对犯人不许鞭打胸背部,而规定屁股作为罚打的部位。从此,在公堂上“打屁股”就一直传了下来。

 


 

  执刑时的唱词

 

  衙门大堂临刑时,狱差拾起县太爷掷下的竹签后,两个差人便将受刑的犯人绑在行刑的长凳(又名老虎凳)上按住,再由另外的两个差人举起“王法”(也叫法棍)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有拍地高唱着“唱词”。唱词一般如下: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大板,郎中抢饭碗。

 


 

  此外,拷打奸夫淫妇和盗贼的唱词各有不同。打通奸犯的唱词是: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去法堂;屁股挨了几十板,看你逞强不逞强。打盗窃犯的唱词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若不重打几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这些唱词有助于公堂上的“法威”,倘若是皇宫内廷的太监受“杖笞”,宫内行刑的规则是,须先将受刑者按伏在地,臀部突起,然后一人按头,二人按手,二人按腿,一人掌刑,另一人在旁喊数,喊数的人拖长音调唱数,这“唱数”就是唱词,声音往往传得很远很远。受刑的须一面挨打,一面高喊“饶恕奴才吧,下次不敢啦!”否则便有顽抗不法之嫌,进而加倍责打,一直打到求饶为止,这受刑人求饶的话也是唱词。相传,清代宫内的太监都制有两块长一尺,宽五寸的牛皮,当班的时候就把牛皮分别捆在大腿上或臀上,一旦遇上厄运挨打时大喊求饶,但痛苦却减轻了许多。太监们还给这东西起了个名字,叫做“护身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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