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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注册转让 全城较低价、诚信服务

2024-09-19 10:55:31 61 举报 买帖
详细描述

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直致力于解决客户知识产权问题,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专利咨询、版权登记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我们拥有商标、版权、法律等专业团队,擅长针对客户不同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知识产权方案,真诚、快速、专业的帮助国内、外客户利用知识产权获得更大的成功。

业务范围:国内商标注册、商标担保注册、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设计、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许可、补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变更等等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办理。

三、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四、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五、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3、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以上内容于2018年2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注册商标有什么用?读懂这七点你就知道了

商标注册是企业进行品牌推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商品(服务)的品牌化塑造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不强,认为商品(服务)应该在打造一定名气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然而商标经营的年份越久,其商业价值就越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版权登记等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重视知识产权,而商标是企业在经济市场背景下竞争于市场的重要武器。

现在为您解答注册商标的重要意义吧。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商标注册的七大益处:

(1)商标是消费者辨认品牌的重要凭证。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对商标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一旦客户选择再次消费时一般都会认准商标,没有商标的话别人想找你都难。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一旦成功注册商标,商标持有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遇到商标侵权行为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商标。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赢得市场。商标是企业打造品牌的重点,而品牌建设是企业竞争市场的重要策略。

(4)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商标的价值有高低之分,一般情况下,商标经营使用的时间越长,其商业价值就越高。辰联知识产权以多年以来代办商标注册的经验提醒您注重商标注册,重视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事项必须具备的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由此可见,商标对品牌推广及企业发展起到的关键性作用,我国企业及公民都应该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商标注册的理解。商标注册是推广产品的第一步,还要注重商标续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商标驳回复审后该怎么办?

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商标注册者而言,商标注册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知识,加上没有办理经验,因此在办理商标注册时对基本的商标注册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清楚,更别说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等专业名词了。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何为商标驳回复审及商标驳回复审后该怎么办等问题。

一、何为商标驳回复审?

所谓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被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该商标进行复审。

二、为什么商标复审会被驳回?

由于我国众多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越来越强,因此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没有显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商标。如:商标是通用名称、夸张性宣传、县级以上行政地名、仅表示功能、仅有原材料等情况。这些都是商标被驳回的可能因素。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办?辰联知识产权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办?

三、如何解决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一)提起行政诉讼

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商标权,如果是对判决有所怀疑和不满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重新注册商标

1、对于是否需要重新注册商标,这就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被驳回的商标已经投入使用,一旦注册不成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的,那么通过诉讼去争取权利就很有必要。

2、如果该注册商标还仅仅在筹备阶段,尚未投入实际的使用的话,小编觉得可以选择从新设计新的商标进行注册,以避免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诉讼。

3、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同时作为送达期间证据的送达信封一定要保留好。

一般情况下,如果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很多商标注册者会选择放弃,尤其是在收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时候,一看复审失败,心想肯定注册失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标还是有希望注册成功的。因为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并不代表给商标标上了“死刑”,申请人依然可以选择通过商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及注意事项?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和图形两部分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颜色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但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必须协调,表达的中心思想必须明确,不可胡乱搭配,让消费者不知所云。这种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显著性的组合商标,不仅令消费者费解,在申请人提交此类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难以获得核准注册。下面为您解答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申请商标注册颜色商标(彩色),同申请注册一般的商标一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且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如果未声明,即使申请人提交的是彩色图样,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此外,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彩色图样,并标明色谱编号。

注:商标在注册申请时有一项要求即:是否指定颜色及指定的是什么颜色。若商标指定了颜色,就说明在以后的商标使用中只能使用其指定的颜色,不能使用其他颜色。若没有指定颜色,在以后的颜色使用中就没有限制。因此,建议商标申请人一般不指定颜色。

颜色组合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勾选“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选项,并在商标说明栏加以文字说明,主要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

“指定颜色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的区别是:指定颜色是指商标图样包含一种或多种颜色,是由具体的形状的,比如说彩色的文字、彩色的图形。指定颜色商标申请时,无需勾选任何选项,直接粘贴一张彩色图样即可;而颜色组合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组合的申请。


假货变脸难逃法眼 华源电气侵犯施耐德商标权被罚11万元

“我们的注册商标被人侵权了,请工商部门为我们做主!”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工商局接到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人员的举报,称其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被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侵权。接到举报后,雨花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在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的加工车间,执法人员发现工人们正在配电柜内安装开关,开关共有6种,皆标有“ShnoidarElectric”字样,其中“Shnoidar”位于上方,“Electric”位于下方。车间内还有一些用于存放开关的包装盒,盒子上也贴着印有“ShnoidarElectric”字样的标签,并标明制造商是施耐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壮士敦道181号。

随后,执法人员将该批开关上的“ShnoidarElectric”字样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进行了比对。其中,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的商标由上部“Schneider”和下部“Electric”组成,涉案商品标识则将该商标的前4个字母由“Schn”变成“Shn”、第5个字母由“e”成了“o”、最后2个字母由“er”成了“ar”,并把注册商标下方图案中的空心字母由“s”变成了“c”。除此之外,两者在其他组成部分、排列方式及组成结构上均保持一致,给人的整体视觉印象相差无几,如果不仔细辨别,难以区分。

据悉,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的SchneiderElectric商标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有效期为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注册号为G715396,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上的断路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电容等。

由于涉案商品与施耐德G715396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第9类商品为同类商品,涉案商品外包装的颜色和包装装潢与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外包装的颜色和包装装潢近似,涉案商品的合格证、商品标签上标有“施耐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名称,证明商品的生产者在主观上有制造涉案商品与施耐德商品进行混淆的故意,因此雨花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声称他们只是一家从事配电柜、配电箱生产装配及销售的企业,需要从外地购买开关安装到其生产的配电柜(箱)内进行销售,主观上并没有仿冒施耐德开关的故意。

然而,执法人员最终查明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属实。该公司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曾销售过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在明知上述侵权商品与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的价格存在至少两倍差距的情况下仍然购进并销售,且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来证明涉案商品为自己合法取得。因此,其行为涉嫌侵权。

最终,雨花台区工商局向江苏华源电气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鉴于其仅购进此一批商品,尚未销售即被查获,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调查,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侵权开关3264个,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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