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到有效期满后一年内,申请换证和审验;
2.经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合格;
3.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没有被暂扣、注销、吊销、撤消和记分达到12分的情形。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3)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年满61周岁的人员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和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须经市卫生局确定的医院身体检查合格。
5.机动车驾驶证
1.本人身份证(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体检证明、本人一寸免冠照。
2.到驾驶员定点体检医院的体检科,领表→填表(贴照片)→交费→体检。
注:身高、视力、听力、辨色力、躯干和颈部、上肢、下肢。到驾驶证核发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办公大厅提交体检表,办理驾照期满换证业务。目前,城区各交警大队均可受理补换证业务。
温馨提示:驾驶证期满换证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郴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七里大道
永兴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附近
桂东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郴州市桂东县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