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电话 短信咨询
缴费比例
眉山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