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试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