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专利咨询、版权登记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机构。本公司致力于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服务企业,在开展多元化服务的同时,更注重每项服务的专业性。本公司拥有一支专业能力强、效率高、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更有广泛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专业指导力量,能够为客户提供较全面、较优质的专业服务。本公司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为公司的生命,注重对顾客的要求;本公司不仅有积累丰富经验的工商注册及财税业务的专家,并与政府部门有良好的人脉关系,拥有优秀的职业化团队,他们都具有丰富资深的行业背景、良好的服务意识及沟通协调能力,极强的责任感与团队合作精神。
公司服务项目包括:国内商标注册、商标担保注册、国际商标注册、商标设计、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许可、补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变更等等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
异议申请人在商标局对其异议申请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异议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三、申请材料
办理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
1.申请书应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下载,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网址:http://sbj.saic.gov.cn)。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的章戳或签字一致。
3.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应注明撤回理由。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撤回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应为异议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所交文件一致。
2.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3.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
2.《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为原件。
3.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四、注意事项
1.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提交异议申请时已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所提交的撤回异议案件已作出审查决定的,该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将不予核准。
3.撤回共同异议的申请人,需由该商标异议的所有异议申请人共同提出申请。
以上内容于2018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商标交易需具备的条件你了解吗?
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想要求得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品牌。品牌是企业打造知名度的关键所在,而商标是打造企业品牌的利刃。由于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从事的活动会优先考虑经济效益问题,而品牌战略是占领行业市场的重要措施。想要打造品牌,首先要获取商标,企业可以选择申请注册新的商标,也可以选择商标交易的方式。
与新注册商标相比,商标交易所需的时间较短,且转让的商标已经有一定的年限,其价值也较高。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阶段,涉及到专业知识问题。商标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商标转让,下面为您总结。
商标交易需要具备的条件
企业办理商标交易有哪些途径?
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都需要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首先,企业可以选择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商标交易;其次,企业可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样就不会因为流程不熟悉而导致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失败。
商标交易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 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想要拥有自己的商标,首先要有商标意识,重视商标的作用。无论是自己到主管部门办理商标注册、商标交易、商标续展等相关业务,还是选择交由商标代理服务公司,都是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在办理商标相关业务时,先对商标俺办理有一定的了解,然后再决定办理商标的方式。
周迅注册商标却遭遇“周讯”怎么办?
明星名字被抢注商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相信大家已经听过很多,王菲,姚明等著名人物都纷纷躺枪,而最近周迅准备将其名字注册商标时,却遭到商标局驳回,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跟被人申请的商标近似了。
事情回到2014年,2014年12月,迅光年公司提出第15993085号“周迅ZHOUXUN”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9类的数据处理设备、可下载的音乐文件等商品或服务上。
迅光年公司称,其申请注册的“周迅ZHOUXUN”商标是知名演员周迅本人的人名标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已经得到周迅本人的授权。
但是商标注册却被商标局驳回,同时商标局提出了两件引证商标,表示周迅申请的商标与这两件商标近似,引证商标如下:
一是第6199350号“周讯JOYSE”商标,2007年8月注册,2010年4月获准注册;二是第7879827号“周讯ZHOUXUN”商标,2009年12月申请,2011年3月获准注册,这两件商标都是指定在第9类商品上。
此后,迅光年因不服商标局对第15993085号“周迅ZHOUXUN”商标注册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周迅方认为,申请注册的“周迅ZHOUXUN”商标是知名演员周迅本人的人名标识,已经得到其授权,并且与两件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及含义上均不相同,并不能构成混淆性近似,不会在实际使用中造成混淆误认。
而且迅光年公司对两件印证商标向商标局提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但是结果并不如人意,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判定这两件引证商标继续有效,仍为在先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文字“周迅ZHOUXUN”与引证商标一主要识别文字“周讯”、引证商标二文字“周讯ZHOUXUN”呼叫相同,文字构成相近,上述商标共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迅光年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在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等商品上与迅光年建立唯一对应关系,从而可与两件引证商标相区分。
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对申请商标“周迅ZHOUXUN”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经查询发现,此前迅光年公司已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提交了“周迅ZHOUXUN”商标注册申请,但目前相关商标申请只在第14、36和38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获准注册。
我国商标注册遵从申请在先原则,谁先注册成功,就有商标的使用权。周迅是否能取得“周迅ZHOUXUN”这个商标,我们拭目以待。商标注册要趁早!
企业购买商标三大注意事项你知道多少?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是企业发展的必须品,所以企业很需要一个商标来表示自己的“身份”;因而出现了企业商标购买事件,有买卖就会有风险,企业在购买商标过程中有三点一定要注意:在购买商标流程中的签字、盖章、做登记是保障,一定不能少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使用);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在购买商标的期间,不是做好这几项就能防止风险的,买方也要做好下列审核确认工作:
1、要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
商标所在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
因此,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
2、确认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
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注册公司一般不建议购买这样的商标,因为这种状态的商标不能保证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说将会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
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商标的状态可在国家工商局商标网官方网站上查询。购买商标最好上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
3、确认商标是否许可他人?是否被质押?
这些情况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商标在转让之前是否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并且时间尚未到期,或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被质押抵债或已经被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