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2、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已经完成首次参保)。
3、市本级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参保人员增加提供资料
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工资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人员减少提供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或辞职报告
企业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异动申报”窗口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异动窗口”审核-政务服务大厅“异动申报”窗口办理
注:机关事业党委参保人员减少是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0917-3260200
办理时限:当月办结(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