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挂失
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及卡号到客服营业厅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 24 小时后,用户可到客服营业厅补领
新卡并缴纳新卡工本费。
低碳畅行卡在挂失前和挂失后 24 小时内所发生的通行费,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记名式储值卡 30 天后原卡内的实际剩余金额可转入新卡。
不记名式储值卡不能办理挂失,如有遗失或被盗等情形,造成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2. 解挂
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及卡号到客服营业厅或通过电话办理解挂手续。解挂满 24 小时后,解挂卡可重新使用。
低碳畅行卡无法正常使用的,用户可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无法使用的低碳畅行卡按相关规定办理换卡。非人为因素卡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不需支
储值卡换卡时客服营业厅将原卡内余额转入新卡,如果储值卡不可读,则卡内实际余额应在 30 天后方可转入新卡。
1.更改密码
注册用户可以到客服营业厅或登录网站
入的新密码可即时生效。
2.重设密码
注册用户如遗忘密码,可携记账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营业厅办理密码重设。
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及性能完好的低碳畅行卡、预存通行费发票(B 型记账卡、储值卡)到客服营业厅办理销户销户手续。用户在办理注销手续满 30 日后,A 型记账卡用户退还保证金凭条,B 型记账卡、储值卡用户退还账户内余额。
储值卡内的实际余额也可转入用户指定的其它储值卡内。
注:不记名式储值卡不可申请注销。
A 型记账卡出具票据方式为集中出票。每月 10 日将用户上月全额通行费划扣成功后,用户可到客服网点打印上月
同等金额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客服营业厅提供近三个月的发票打印服务。
B 型记账卡(大客户)、储值卡用户在客服营业厅预存通行费时,现场提供通行费发票。预存通行费不计利息、
不予退款。
用户使用记账卡在京津冀区域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支付通行费时不提供通行费票据
保定营业厅
地址:北市区七一东路401号
电话:0312-5994815 0312-5999163
华夏保定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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