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旅游
1.拥有济南户籍;
2.赴台个人旅游。
团队旅游
1.拥有济南户籍;
2.赴台跟团旅游。
温馨提示:赴台旅游除了要办理台湾通行证以外,还需要办理入台证。入境台湾时,需要台湾通行证和入台证一并查验。
户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注: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济南市居民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4.已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5.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6.有赴台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入台许可。 参团者需出具组团社公函、赴台旅游领队证;
7.财力证明:第一种是房产证证明,第二种是有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种是年薪在5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的证明;
注:大陆20周岁以上居民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8.18岁以上在学之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不需存款证明。
温馨提示:
流动人口即:济南户籍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户籍在济南市外的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与济南户籍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人员须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的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注:济南户籍的配偶或未满16周岁子女不是济南户籍但是山东省内户籍,不必提交社保、在学或暂住证明。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户口受理(济南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济南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制证(山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证(济南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人
注:跟团游的将材料交办旅行社统一办理。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
咨询电话:0531-85081088
投诉电话:0531-85081009
节假日值班电话:0531-85081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0-16:40;周六:上午9:00-11:40。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再次申请签注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紧急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30元/本;
签注(1次20元/件,多次100元/件);
加注2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